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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河豚锅”后疑似中毒?这种食物,吃货们切勿冒险尝鲜!

奥一君 奥一新闻 2022-12-03


江湖传闻

“食得一口河豚肉

从此不闻天下鱼”

因为贪图河豚的鲜美

总有一些吃货管不住自己

冒着生命危险食用河豚


各位勇于“尝鲜”的美食家们
享受美味的同时
 要把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

可就在最近,又双叒发生
有人疑似吃河豚中毒的事件!


近日,四川成都一网友发帖称其一行4人参加了一餐饮门店的新品品鉴活动在食用了“河豚锅”之后疑似河豚中毒出现手脚麻木、头晕目眩等症状引发热议

▲网络资料画面

5月19日,相关餐饮方面回应表示门店使用的产品无中毒风险的食用级河豚

事发后,涉事门店已进行排查

除该批顾客外

其他参与河豚品鉴活动的顾客

并未反馈异常情况


根据顾客提供的医院化验报告显示

主要是炎症反应,并非神经中毒

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

目前事件已处理完毕

具体处理结果暂不便公开



看到河豚多次引起食物中毒

有小伙伴问

“这河豚毒素到底有多凶猛?”

“河豚哪些部位是有毒的?”

……

你想知道的科普
都整理好了
看完记得转发告诉饭友!

河豚鱼

· 学名河鲀,因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河豚中毒全年均可发生

2-5月为高发期


河豚一年四季均可导致中毒,因每年2-5月为河豚卵巢发育期,毒性较强,肝脏在春季产卵期毒性也最强。所以春季河豚最肥美的时候,正是河豚中毒事件的高发期。


0.5mg河鲀毒素即可致人死亡

河豚身上有一种河鲀毒素,耐高温,100℃加热4小时才可破坏毒素,毒性比氰化钠强1000倍,0.5mg就足以致人死亡

这是一种神经毒素,如果你“冒死”吃河豚,又不幸“中招”,起初你可能会感觉手指、口唇和舌有刺痛,伴有四肢无力、发冷、眩晕、口唇、指尖和肢端知觉麻痹,接着你的瞳孔及角膜反射会消失,四肢肌肉麻痹,最后出现语言不清、血压和体温下降等。


中毒过程急速而剧烈,潜伏期只有10分钟至3小时发病后数小时内就可能死亡。



食品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销售加工的河鲀加工产品须为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加工并检验合格,并须查验及留存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相关票证。


因此,市面上能买到的合法养殖可供食用的河豚鱼都不是活鱼,而是宰杀后的鱼皮或鱼肉制品,且所有上市流通的河豚鱼外包装上均有可追溯的二维码。


△左为养殖红鳍东方豚,右为养殖暗纹东方豚


深圳市食药安办温馨提醒

1   河豚鱼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令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和销售河豚鱼。


2   食品经营者要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以对公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做到不经营养殖除经国家审核批准的养殖河豚鱼源基地、养殖河豚加工企业生产的养殖红鳍东方豚和养殖暗纹东方豚包装产品以外的河豚活鱼、未经加工河豚整鱼及野生河豚鱼。



  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河豚鱼及其毒性的认识,自觉不采购、不捕捞、不加工制作和食用河豚;外出就餐时谨慎选择鱼类等水产品,消除“吃河豚”的侥幸心理,防止河豚中毒事件的发生。


  如发现有人误食河豚后,应第一时间送至医院,期间可通过刺激咽喉壁诱导催吐,及早排出体内毒素。


在此,还要提醒广大消费者



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


禁止食用“长江野生鱼”“长江白鱼”“长江鮰鱼”等长江禁捕渔获物,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


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

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12315或12345



——END——
来源:深圳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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